漯河市交警部門全面整治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交通違法亂象
為加強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安全監管,規范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登記上牌和路面通行秩序,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提升城市交通文明形象,即日起至2025年2月8日,我市交警部門將對電動自行車、非標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摩托車交通違法亂象進行全面整治。

此次全面整治設置8條嚴管街:黃河路(嵩山路至金山路)、嵩山路(人民路至淞江路)、人民路(泰山路至金山路)、淞江路(祁山路至舟山路)、長江路(白云山路至嵩山路)、黃山路(淮河路至淞江路)、海河路(嵩山路至舟山路)、交通路(湘江路至濱河路)路段。整治重點為:1.電動車銷售門店、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網點和機動車(電動摩托車)登記服務站存放通過車輛管理所以外的其他渠道獲得的電動自行車號牌、過渡期黃色號牌和機動車號牌。2.電動車銷售門店、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網點和機動車(電動摩托車)登記服務站擅自為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安裝過渡期黃色號牌,為其他非標電動車安裝電動自行車號牌、過渡期黃色號牌或機動車號牌。3.電動自行車未經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網點注冊登記、安裝電動自行車號牌上道路行駛。4.電動摩托車未經車輛管理所或機動車(電動摩托車)登記服務站注冊登記、安裝機動車號牌上道路行駛。5.電動車擅自懸掛偽造變造的、挪用其他車輛合法取得的或未經車輛管理所依法登記發放的號牌上道路行駛。6.電動自行車、非標電動自行車在機動車道內行駛。
7.電動車逆向行駛、違規載人、未按交通信號通行、駕乘人員未規范佩戴安全頭盔。
為確保整治行動有效實施,漯河交警部門將開展一系列工作措施。在落實登記上牌制度上,建設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系統、健全登記網絡。通過加大“帶牌銷售”監管和購前告知力度,從源頭規范電動車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環境同樣重要,合理設置電動自行車過街綠道、增設專用道、設置非機動車隔離護欄,為電動自行車出行創造更安全、有序的條件。

加強路面執勤執法是此次行動的重中之重。在優化高峰崗勤務工作中,全體民輔警按照“定人、定崗、定責、定時”的原則,積極投入“高峰崗”和“護學崗”執勤。同時,將在市區主次干道、醫院、商場、學校、交通場站等重點區域設置執勤執法點位。交警們將對發現的違法行為及時攔截核查、依法處置。針對外賣快遞騎手這一特殊群體的交通違法行為,采取現場查處和視頻巡查相結合的方式,嚴查突出違法行為,并將信息通報給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執法過程中,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對于輕微違法行為的駕駛員,通過觀看警示教育片、簽訂承諾書、學習法規、微信朋友圈發布批評教育情況等方式。對于騎乘電動車未規范佩戴安全頭盔的行為,首次給予批評教育并記錄,再次違法則依法處罰。

溯源追責力度也進一步加大。交警部門建立溯源追蹤查處機制,一旦發現涉案車輛存在質量問題、非法改裝或銷售門店虛假宣傳等情況,及時將線索移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并對涉事門店采取措施。對于非法號牌,一律收繳,并根據車輛類型敦促違法行為人辦理合法登記業務。同時,嚴厲打擊假牌制售行為,斬斷相關網絡鏈條。

此外,為了平穩過渡非標電動車管理,交警部門設置了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的過渡期。在此期間,已按規定辦理登記并取得黃色臨時號牌的非標電動車可上路,但需遵守通行規定,對于違反規定的行為將依法查處。(文/漯河日報全媒體記者 郭瑞 圖片由漯河交警支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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