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攬子”調解為連環糾紛按下終止鍵
近日,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調解一起因工作過程中死亡引發的勞動爭議案件,實現了勞動者權益保障與助企紓困解難的雙重目標,真正做到“案結事了”。
2024年4月,某運輸公司與王某簽訂合同約定,某運輸公司向王某提供車輛,王某使用某運輸公司車輛在新疆、甘肅至拉薩的運輸線路上運輸貨物;使用期內王某每月按照運輸費用的20%支付某運輸公司費用;王某可自行雇傭司機,工資由王某支付;王某應當為雇傭司機繳納社保和意外險等。王某自2024年6月起安排劉某駕駛車輛開展運輸工作。2024年12月某日,劉某接受王某的指派駕駛車輛運輸貨物,在某加工廠院內倒車時,從該車輛的駕駛室意外墜落死亡。經鑒定,死因是急性心肌梗死合并重度顱腦損傷。
事發后,劉某的家屬要求某運輸公司承擔工傷賠償責任。雙方就應否承擔、應由誰承擔、賠償數額無法達成一致。劉某的家屬申請仲裁確認劉某與某運輸公司存在勞動關系未獲支持,訴至法院。
案件進入二審后,承辦法官敏銳洞察到,本案原告的核心訴求實則指向后續工傷賠償事宜,本案如就案辦案,后續還會涉及工傷認定及復議、行政訴訟、民事訴訟程序,不僅會增加當事人訴累,還有可能進一步激化矛盾。
秉持著“案結事了”、實質性化解糾紛的理念,承辦法官采用“背靠背”的調解方式,多次與雙方當事人及代理律師進行深入的溝通協調。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對某運輸公司進行釋法明理,客觀剖析其在運營過程中將承包線路轉包給王某這一行為的法律屬性,引導其理性看待死者家屬的訴求,主動拿出誠意與劉某的家屬協商賠償方案。同時,承辦法官耐心向死者家屬分析工傷賠償的法律規定及認定難點,引導死者家屬確定切合實際的賠償數額,為雙方搭建起平等對話、理性協商的橋梁。
經過多輪耐心溝通與協商,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某運輸公司直接向死者家屬支付了賠償款,死者家屬不再走工傷認定及復議、行政訴訟、民事訴訟程序,該起糾紛一次性徹底解決。
“本來以為這個事還要耗費很長時間,沒想到在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次性解決了,真誠地向承辦法官表示感謝!”1月12日,某運輸公司工作人員向承辦法官送來“公正執法、清廉為民”的錦旗。
本案中,承辦法官沒有將勞動關系認定與工傷賠償割裂處理,而是立足當事人的根本訴求,全力推進“一攬子”調解,一體化解糾紛,在調解過程中平衡雙方利益,既釋法明理讓企業了解責任,又耐心疏導讓家屬理性訴訟,真正做到了案結、事了、人和。
通訊員 李剛 蔣麗婷
校對 謝明芮
統籌 周鶴琦
審讀 譚藝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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