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解典故說政績》之九 徙木立信

徙木立信,出自西漢司馬遷所著《史記·商君列傳》。戰國時期,商鞅在秦國推行變法,恐百姓不信新法,于是在都城南門立三丈之木,宣布“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眾覺得奇怪,無人敢動。商鞅將賞金增至五十金。有一人把木頭搬走,果然得到厚賞。自此,秦國百姓皆知政令之重、官府之信。
《說文解字·辵部》:“徙,移也。從辵,止聲。”“徙”是形聲字,本義為遷移。《說文解字·言部》:“信,誠也。從人,從言。”“信”是會意字,表示誠信的意思。“徙木立信”貴在“立”字,甲骨文“立”如一人兩腿分開、垂手站立于大地之上。《說文解字》釋“立”為“住也”。“立”不僅代表事物的直立,還象征著信譽的樹立。
言出必行,以信立政。商鞅通過兌現徙木賞金的承諾,樹立官府信用,使民眾相信政令的嚴肅性。從中我們得到啟發,做工作要“言必信,行必果”,承諾有信、承諾有度,承諾為民辦的事,就必須認真落實,不搞形式主義、不做表面文章,以實際行動贏得群眾信任。
漯河日報全媒體記者 孫震
校對 曹 華
統籌 周鶴琦
審讀 李 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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