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級人民法院出臺18項舉措 為漯河融入服務全國統一大市場提供堅強司法保障
日前,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關于為漯河融入服務全國統一大市場提供堅強司法保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聚焦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技術數據流通等關鍵環節,出臺18項務實舉措,著力破除市場壁壘,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為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司法動能。
企業跨區域經營遇到糾紛怎么辦?技術成果轉化中權益如何保障?賬款回收難如何破解?針對這些經營主體普遍關心的難題,《實施意見》從四個方面作出系統安排。在基礎設施領域,圍繞漯河港、平漯周高鐵等重點項目,法院將依法審理征地拆遷、建設工程、勞務用工等案件,并在物流園區、臨港片區設立巡回審判點,便利企業訴訟。同時,對違規設卡、不當檢查等影響物流通行的行為加強司法監督。在技術數據領域,加強對科技成果轉化權益的保護,依法審理數據交易、市場不正當競爭案件,促進技術要素有序流動。勞動力與土地方面,明確消除就業歧視、懲處惡意欠薪、保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依法審理農村土地流轉和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糾紛,保障項目用地。資本領域,重點審理金融借款、融資擔保等案件,嚴厲打擊非法集資、洗錢等金融犯罪。
公平競爭是市場高效運行的生命線。《實施意見》明確,堅持各類經營主體訴訟地位、法律適用、權利保護平等,國企與民企、本地企業與外地企業一視同仁。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刑事犯罪,防止刑事手段干預民事經濟糾紛。市場準入方面,堅持“非禁即入”原則,通過行政審判推動清理含有地方保護、行業壁壘的政策文件。同時,針對“二選一”、低價傾銷、商業詆毀、刷單炒信等行為加強司法規制,對過罰不當、以罰代管、選擇性執法及違規異地執法等行政行為,法院依法予以監督。
在契約履行和信用建設方面,《實施意見》規范政府招商引資、政策兌現中的協議履行,對“新官不理舊賬”、單方違約等行為,依法判令擔責。針對拖欠企業賬款問題,開辟案件快速通道,對拖欠中小微企業賬款的政府機關、國有企業加大執行力度,通過和解、債務納入預算等方式推動解決。信用懲戒注重精準適用,同時建立信用修復機制,對主動履行義務的企業恢復信用。
對于陷入困境的企業,《實施意見》采取分類處置方式。對具有市場前景的企業,依法適用破產重整、和解程序,幫助盤活資產;對不具備競爭力的企業,通過“執轉破”有序退出,盤活土地、廠房、設備等閑置資源。同時保障企業跨區域自由遷移,消除地方隱性壁壘。
據了解,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建立類案檢索和裁判標準統一機制,組建知識產權、破產、反壟斷等專業審判團隊,定期分析司法數據并提出司法建議,確保18條舉措落地見效,以高質量司法服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漯河日報全媒體記者 范子恒
通訊員 李臨雪
校對 謝明芮
統籌 周鶴琦
審核 孟祥民
豫公網安備 41110302000005號